水樹華是今年5月被檢查確診為原發(fā)性肝癌的,手術治療后他得知,鄭州市公安局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為他購買了職工人身保險。但沒想到,在水樹華與保險公司溝通時,保險公司竟告知他因以前有乙肝住過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而拒絕理賠。 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水樹華當了24年的警察,現在是鄭州市公安局文化路分局治安大隊民警。他因從事社區(qū)警務工作先后獲得全國優(yōu)秀人民警察、河南省優(yōu)秀人民警察、鄭州市優(yōu)秀人民警察等諸多榮譽,同時還榮立個人三等功兩次。 今年5月8日,水樹華因腹痛前往河南省人民醫(yī)院診療,被診斷為原發(fā)性肝癌,隨后轉至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進行手術治療。 當事人 手術后,水樹華獲知,鄭州市公安局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為其購買了職工人身保險。但沒想到,在水樹華與保險公司溝通理賠事宜時,保險公司表示因其“以前有乙肝住過院,肝癌不是首次患病,拒絕理賠! 大白新聞得知,水樹華這次患病治療花費了近七萬元,大多都是借親戚的。醫(yī)保只報銷了一半,剩余的都是自己支付。妻子也沒工作,孩子今年剛考上大學,每個月5000多元工資,連吃藥都不夠。剛有起色的日子,因這場大病讓家庭生活又陷入了困境。 水樹華獲得的榮譽 奔波了近兩個月,問題還是得不到解決,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水樹華發(fā)表微博向社會公開求助,他在微博賬號“小警察的苦惱”發(fā)布了題為“全國優(yōu)秀人民警察患肝癌,中國人民保險難保命”的文章,引發(fā)網友關注。 法院判決我們才認可 鄭州市公安局為民警們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購買了職工人身保險,水樹華也是被投保的民警之一。在與保險公司聯系的過程中,該保險公司理賠服務部主管周寶鳳讓水樹華提供相關資料,但當他按要求把全部資料備齊遞交的一周后,卻得到了拒絕理賠的答復。 為何已經購買了人身保險卻得不到理賠呢?該保險公司一楊姓工作人員告知水樹華,“以前有乙肝住過院是首次患病,肝癌不是首次患病,所以不能進行理賠! 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市金水支公司理賠服務部主管周寶鳳則表示,可以接收理賠資料,然后給其做出拒賠書面答復!耙氲玫嚼碣r得到法院起訴我們,由法院判決我們才認可,很多理賠都是這樣辦理的! 水樹華告訴大白新聞,保險公司是在混淆乙肝和肝癌的區(qū)別,肝癌是重大疾病,乙肝并不屬于重大疾病。得乙肝的人并不一定就會患肝癌,并且這幾年他每年體檢都沒問題,乙肝已經轉陰性治療好了。乙肝五項的第二項已經產生抗體,肝功、甲胎蛋白、癌胚抗原都正常,并且B超也只是提示回聲粗沒有報肝硬化。 水樹華的肝癌診斷書 “保險公司的合同條款寫的首次發(fā)病是指被保險人第一次發(fā)生并首次被確診患上該保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并且該疾病在該被保險人獲得被保資格前并未發(fā)生或者有任何癥狀。他們現在想耍賴,認為原來乙肝癥狀就是肝癌的癥狀,這兩個癥狀是不一樣的。”水樹華說,“他們的合同沒有寫明原來患乙肝的就不能參加重大疾病保險,也沒有讓我去體檢,去年他們都已經收了一年的錢,現在居然說以前有乙肝不行了! 水樹華曾多次與保險公司理賠服務部和保監(jiān)會聯系,均未得到有效回應。他也曾撥打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95518投訴電話進行投訴,目前也未得到回復。7月25日,周寶鳳則向水樹華表示,需打95518撤訴她才能受理其理賠資料。 唉,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錢到用時方恨少,這位警察不是患癌癥第一個,也不是得絕癥沒錢治的最后一個,我們作為普通民眾,要時刻準備資金,以備生活中的不時之需,打工賺到的錢不僅少,而且不穩(wěn)定,但是投資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能夠給你更多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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